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日前收到公司董事李建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李建民先生向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建民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建民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建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李建民先生持有公司74,800股股份,为公司实施《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李建民先生在辞去公司上述职务后,其所持公司股票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并遵守其所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对李建民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