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郭峻峰先生、许志国先生、冯凤琴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郭峻峰先生、许志国先生、冯凤琴女士于2018年10月30日起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郭峻峰先生、许志国先生、冯凤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以上独立董事人员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郭峻峰先生、许志国先生、冯凤琴女士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后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郭峻峰先生、许志国先生、冯凤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独立公正,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在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郭峻峰先生、许志国先生、冯凤琴女士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